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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6am金沙:4166am金沙开展2022-4166am金沙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吴钢发布时间:2022-06-10动态浏览次数:639

4166am金沙开展2022-2023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管理,促进4166am金沙勤工助学活动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根据《4166am金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闽信息院学〔2018〕31号)文件精神,现将4166am金沙2022-4166am金沙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岗位设置时段

    2022年10月—4166am金沙年9月

    二、岗位设置和要求

    (一)岗位设置

    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按照“学有余力、双向选择、一人一岗”原则进行。学生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自愿提出申请,经用工部门面试,实行竞聘上岗。每名在校生仅可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

    2.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类型。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岗位要求

    1.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须遵循经4166am金沙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有岗位专长者优先、学有余力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岗位如无特殊要求,应优先选用经4166am金沙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原则上,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每天不超过8小时。

    2.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以经4166am金沙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主。用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学生中贫困生比例不得低于50%;用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学生中贫困生比例不得低于80%。若未达比例,需提交说明原因,并由用工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后报4166am金沙资助管理中心。

    三、岗位申报流程

    (一)岗位申报

    请各有关部门填写《学生勤工助学用工岗位立项表》和《学生勤工助学用工岗位立项汇总表》,6月23日前将纸质版交4166am金沙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学工部吴素萍老师OA邮箱。

  2. 岗位核定

    4166am金沙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部门报送材料,初步核定各部门岗位名称和数量,报4166am金沙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将岗位设置核定情况在相关平台予以公布。

    (三)岗位招聘

    1.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在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平台提交岗位申请。

    2.用工部门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学生个人意愿和条件择优聘用,同时按照优先照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

    3.用工部门将选拔通过的学生信息在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四、其他

    (一)一经定岗,原则上不得随意辞退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应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并向校资助中心备案。

    (二)勤工助学工作不享受学生综合测评德育加分。学生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三)每个用工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岗位职责、业务知识、职业技能等方面培训,并负责对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

    (四)用工部门于每月5日前在学工系统“勤工俭学”平台完成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月考核及薪资申报工作。4166am金沙资助管理中心将于每月25日左右发放勤工助学酬金,若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附件:1、《学生勤工助学用工岗位立项表》附件1:GD2.1 表1 4166am金沙学生勤工助学用工岗位立项表(2022版).doc

    2、《学生勤工助学用工岗位立项汇总表》附件2:GD2.1 表2 4166am金沙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立项汇总表(2022版).xls

     

                                  4166am金沙资助管理中心

     2022610

 

 

 

 

 

 

 

 

 

 

 

 

 

 

主动公开

 

 抄送:

 4166am金沙学工部            2022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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