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管理系4166am金沙解除陈淑云、邱燕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19-09-28 浏览次数:349 |
4166am金沙商贸管理系
商贸党〔2019〕7号
商贸管理系4166am金沙解除陈淑云、邱燕萍同学 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陈淑云,学号2017010422,女,商贸管理系会计1713班学生; 邱燕萍,学号2017012465,女,商贸管理系会计1713班学生。 以上两位学生因于2018年7月军训期间发生口角并打架受严重警告处分(见商贸[2018]17号文)。 以上两位学生受处分后,能深刻反。幼约旱拇砦。在处分期间,无违规、无违纪的行为,各方面有明显进步。现经本人提出申请,依据《4166am金沙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经系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从2019年9月27日始,解除陈淑云、邱燕萍同学的严重警告处分。
4166am金沙商贸管理系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不予公开)
抄送: 4166am金沙商贸系 2019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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